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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1-18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安排

1.省办集中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日,所以请各单位务必比截止日提前至少7天(即2021年2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报送学院科技研究中心,电子版《申请书》和申报系统电子数据文件传至邮箱:(166878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需报送7份(每份含申请书和活页)至学院科技研究中心,其中5份(须有一份原件)以1夹9方式按学科类别打捆,另有2份单独放置(标注“预审”),交学院科技研究中心和省规划办留存。《申请书》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注意事项

1.年度项目申报系统可在省社科联官网(www.scskl.cn)“下载中心”下载,请各责任单位填报时注意采集申报人身份证件信息。

2.请各单位在向省社科规划办上报申报系统电子数据文件时务必仔细检查核对,申报系统数据填报务必注意清空以往数据,提交的数据文件不要混入往年数据。省社科规划办以2021年3月2日17:00截止的申报文件为准。

3.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报送。

4.《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档)、申报系统电子数据文件和《申请书》纸质版的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请书电子版请分学科建文件夹,word文档以学科+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标题请标注“单位名称+202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

5.2016-2020年期间被撤项,2018-2020年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申报。省社科规划办将对违规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6.《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16日”。

7.《申请书》中“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2月27日”。

三、常见错误提示

1.《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错误(例如:填写二级学科,学科名称书写不规范,同时填写多个学科,申报材料中所填学科前后不一致等情况),申报材料中“项目类别”填写不一致,《活页》漏填课题名称等,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申报系统电子数据文件录入过程中,务必使用“全角”标点符号。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将导致申报数据打印过程中出现乱码。课题名称录入时不要空格,空格也将导致打印时出现乱码。

其余事项请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学院将第一时间转发省办通知。

因为申报时间紧,所以请申报人尽早联系单位科研处联系人,以便采集相关信息。

(转自科技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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